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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險情人 看招!

/康淑華(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)

「打是情,罵是愛嗎?」暴力基本上是一種權力與控制的關係,施暴者使用暴力來展現他的權力,透過暴力來控制對方。例如對另一方行動及交友的控制,或以言語貶低對方、甚至是肢體的暴力傷害。

男女在戀愛初期,面對暴力行為經常解釋成「因為他愛我,他才會嫉妒」、「他愛我,他才不希望我」,包容對方任何不合理的行為,甚至期盼透過溝通改變對方,結果反而讓自己陷入致命危機。日昨震驚社會的情殺事件,目前還在醫院與死神拔河的安親 班黃姓女 老師,即不幸遭到恐怖情人開槍射擊。

其實,很多的婚暴案件,交往期間施暴者的暴力傾向早已有軌跡可循,包括低自尊、情緒不穩、脾氣暴躁等,或是有傷害自己和親友的暴力紀錄,以及有酗酒、賭博等不良行為等,都是引發暴力的潛在因素。

我們提醒民眾要有自我保護意識,當發現對方是危險情人時,可以參考以下處理方法:

一,面對感情保持理性,動口不動手。

二,注意對方行為是否會對自己帶來恐懼。

三,情感自主權在自己手裡,不可單純期望透過溝通來改變對方。

四,如果對方情緒不穩或有動粗前例,談分手時最好找朋友、家人等第三者到場,以免發生危險。

五,若有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,可找專業諮商單位尋求協助。

 

新聞連結:http://udn.com/NEWS/OPINION/X1/5286530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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