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期支持受暴婦幼、愛心滿滿的四月熊。小豆。妮琪,將參加好遊報市集攞攤,並將捐出獨創的手作作品現場義賣,所得將全數捐贈現代婦女基金會,邀您週末一起逛市集,做公益!

 

一股勇氣,

四月熊。小豆。妮琪申請參加痞客邦舉辦的好遊趣市集

 

經過了近一個月的等候

就在9/8,痞客邦公告了入選名單

真的入選了,看了三次入選名單,都不敢相信真的入選了

 

咳咳咳,要發表入選感言嗎?

只有三個字。。好緊張。

 

在手作的領域裡,我們三個都是新手

沒有現成的成品,也沒有多棒的作品

只有滿滿的勇氣,只有想手作的夢想

 

『勇氣 夢』,這次攤位的名字,也代表我們的故事。

9/25,一起跟我們來勇敢做夢吧。

 

**9/25() 『勇氣 夢』全數所得將捐贈予現代婦女基金會**

 

 

資料來源:現代婦女基金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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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你對生命的期待為何

 

惟獨在有限的時間裡

 

竭盡全力的活著

 

讓人生沒有太多未盡之憾

 

臨終之際

 

才得以自在平靜

 

不帶任何懊悔的

 

跟世界揮手道別

 

 

 

在FB上偶然得知這本書

 

書名吸引了我的目光

 

買書強迫症又來了

 

隨即上網訂購

 

作者是日本安寧緩和醫師

 

在他臨床經驗中整理出臨終患者最多後悔沒做的事

 

也許並不適用每個人

 

卻點出了活在當下的真理

 

電影練習曲中最有名的台詞「有些事現在不做,一輩子都不會做」

 

這句話一直深深印在腦海中

 

與本書意義雷同

 

 

 

 

第一章 健康、醫療編 ~ 臨終前後悔的25件事1
1
不重視健康
2
沒有戒菸
3
沒有表明自己的生前預囑:
4
看不清治療的真義

 

第二章 心理篇 ~ 臨終前後悔的25件事2
5
沒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
6
沒能實現夢想
7
曾經為非作歹
8
一輩子受到感情操縱
9
沒能對他人體貼
10
深信自己是最好的

 

第三章 社會、生活篇 ~ 臨終前後悔的25件事3
11
沒有決定如何處理遺產
12
沒有計畫自己的葬禮
13
沒有回故鄉
14
沒有吃好吃的東西
15
全心工作沒有時間培養興趣
16
沒有到想去的地方旅行

 

第四章 人際篇 ~ 臨終前後悔的25件事4
17
沒能見到想見的人
18
沒有談過刻骨銘心的戀愛
19
沒有結婚
20
沒有生孩子
21
沒讓孩子結婚

 

第五章 宗教、哲學篇 ~ 臨終前後悔的25件事5
22
沒有留下自己活過的證據
23
無法超脫生死的問題
24
不知神佛教誨

 

第六章 最終篇 ~ 臨終前後悔的25件事6
25
沒有對所愛的人說「謝謝」 

 

 

 

如果我們可以讓自己的人生少一點後悔 

 

再生命即將結束的那一刻 

 

就不會感到絲毫悲傷 

 

當生命走到盡頭時 

 

你又會為了甚麼事感到後悔或滿足呢?

 

 

作者簡介 

 

大津秀一 Otsu Shuichi 

 

  1976年出生,茨城縣人。畢業於岐阜大學醫學院。安寧為緩和醫療專科醫師。日本消化器病學會專科醫師、日本內科學會認定內科醫師、日本尊嚴死協會生前遺囑(LW)合作醫師,2006年度川醫學醫療研究財團安寧緩和醫療醫師培訓課程結業。在完成內科專科醫師的訓練後,以(當時)全日本最年輕緩和醫療醫師的身分,在京都市左京區日本浸信會醫院的安寧療護中心服務。20085月之後,服務於東京都世田谷區松原都會診所,以住院、居家(出診)兩種方式,從事以癌症、非癌症患者為對象的安寧療護工作。目前除了負責許多末期病患的診療工作,也透過著作、演講活動,持續促進一般大眾對緩和醫療及生死觀問題的廣泛認識。 

 

  著有『死學-迎接安祥終末期,緩和醫療的建議』(小學館),『瀕死的醫療-患者如何和醫院打交道,如何活著』(PHP研究所),『生命只剩下最後半年 ~ 如何為人生劃下的圓滿的句點』(Softbank Creative)等。

部分圖文摘自博客來網路書店死前會後悔的25件事:1000個臨終病患告訴你人生什麼最重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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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搶救受性侵孩子 缺我不行」行動公約

家長

我要教導孩子學習自我保護,萬一不幸受害,我願意相信他、支持他,帶領他一起接受治療。

個人

我願擔任志工,協助宣傳,或捐款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,並能在必要的時候伸出援手。

老師

我願教導學生自我保護,若發現有學生受害,將通報社政單位。

警察

我願意主動偵辦性侵害案件,並在偵訊過程中保護受害者。

法官

我願意在審理案件時維護受害者的權益。

媒體

當我在報導性侵害事件時,一定避免受害者遭受二度傷害。

企業

我願以行動贊助、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。

政府

我願落實性侵害防治工作,並致力降低性侵害事件的發生。

醫護人員

我願敏感察覺遭受性侵害之受害者,盡力醫療他們,並通報社政單位提供進一步協助。

宗教

我願喚起信徒關心性侵害問題,若有事件發生,盡全力稟持公義公正疼惜原則協助受害者。

社區

我願協助建構社區安全網絡,並幫助需要的人。

藝文界

我願在創作表演上,表達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,喚起更多民眾關懷性侵害防治問題。
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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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搶救受性侵孩子 缺我不行」
串連行動,

可以將行動貼紙上傳張貼在您的部落格內

將連結網址設成: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ohblog/9338796

或者,直接拷貝程式碼加入串連行動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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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rget="_blank">
src="http://www.goh.org.tw/chinese/dandelion/2006blog/120_90d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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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容許恐龍法官再胡搞

受性侵兒需要你的協助

99/09/03 記者會新聞稿】

 

二歲、三歲、六歲,一則又一則未成年遭受性侵,因法官無法確認是否違反其意願,而將加害人輕輕放下。勵馨基金會說,這些與社會脫節、活在恐龍時代的法官,應該要淘汰,全民不容許恐龍法官再胡搞了。

 

勵馨基金會長期服務受性侵的兒童,為免受性侵兒一再被傷害,勵馨與網路27萬人的正義聯盟以及司法改革基金會,一起召開記者會,要求盡速通過『法官檢察官評鑑法』,淘汰不適任法官;設置專家證人制度;協助受性侵兒創傷治療等三項訴求。

 

勵馨基金會指出,前述幾起幼童性侵案件,法官以被害人未表現明顯抗拒為由,對加害人科以刑責較輕的刑法227條,使加害人刑度減輕。這樣的判決,嚴重侵害未成年受害人的人權,也違反過去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修法趨勢。早在1999年,立法院修正刑法『妨害性自主罪章』,將過去性侵害定罪所需的「致使不能抗拒」之要件,改為「違反其意願」。因過去「致使不能抗拒」之要件,常被被告律師拿來質疑被害人是否已盡力抵抗,以替加害人脫罪或減輕罪刑。而且,如此的要件造成的結果是,審判的不是「加害人的強制行為」,反而是「被害人已否抗拒行為」,這對被害人非常不公平,因此才開啟修法。

 

然而,刑法修正至今已超過十年,但令人遺憾的是,竟然仍有接二連三的法官忽略兒童對性的無知、與無能力反抗的弱勢處境,將未明顯抗拒推論為未違反其意願,令人無法接受。

 

受性侵兒童經常被形容為『沒有嘴巴的孩子』,因為ㄊㄚ們面對加害者的權利與拳頭不知如何抗拒與表達。在我國民法規定7歲以下為無行為能力,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,有限制行為能力。刑法則是未滿14歲人之行為,不罰。16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,得減輕其刑,法律對於行為人早有年齡考量,對犯錯的未成年人都有保護措施,為何這些恐龍法官對兒童被害人行為反應竟然毫無年齡行為概念?

 

主辦單位認為,這些法官對人類行為嚴重缺乏認知,讓人難以信服這樣的判決,並擔憂這樣的判例對日後造成巨大影響,將對於小小被害人造成更大的傷害,也因此,主辦單位大聲呼籲盡速通過司法改革基金會推動的『法官檢察官評鑑法』,通過評鑑,革職不適任法官。他們說:法官不應是終身職。

 

另外,主辦單位主張,性侵案件應設置專家證人制度。台灣近幾年性侵害案件通報率及人數大幅成長,有愈來愈多的性侵害被害人必須到法庭作證陳述,然而因性侵害發生往往現場只有被害人與加害人,缺乏其他直接證據。勵馨基金會表示,性侵害案件需借助專家證人的心理衡鑑,原因如下:

1.性侵受害者不一定會有明顯之生理傷害,或可供鑑察的證據發生。故為使案件更有公平性,讓受害者接受心理創傷評估,為必要之條件。

 

2.性侵受害者不一定受到明顯的暴力脅迫,反而常是受制於加害者權力地位,故爾不敢抵抗或被動配合,所以藉專家證人之協助,可以澄清受害者受害時之心理狀態。例如:受害者當時雖然沒有抗拒,可能並不是「不要」反抗,而是因權力關係不平等,造成受害者在心理上「不能」或是「無法」反抗。這點不是靠實際「證據」可以證明的,而是要藉由心理專家的協助,才能找出真相。

 

司法人員在對兒童進行詢問時,可能感到最困難的部份是溝通的障礙,詢問者希望兒童證人提供的案件事實指認,牽涉到智能發展的成熟度,如語言理解與表達、空間關係、視知覺與視記憶發展狀況,邏輯推理能力等,因此更需要受過專業訓練的專家證人協助調查,不僅有助於澄清事實真相,更可避免司法人員誤會而製作不利於兒童的筆錄或判決。

 

最後,展現人民力量網路27萬人要求法官下台的『正義聯盟』指出,他們不只要求法官下台,他們更關心性侵害對兒童所造成的傷害,他們相信傷害不會憑空消失,雖然因生命不同階段發展任務,性侵害影響症狀有可能延遲發生,但可能在日後造成許多複雜的後遺症,因此,他們也呼籲大家應該支持幫助受性侵孩子專業治療的機構,如勵馨基金會,讓受傷的孩子安心、放心地接受協助,早日脫離死蔭幽谷,勵馨基金會求助電話:02-2367-9595



可以協助受性侵兒童!!

STEP1
支持正義聯盟,連署目標100萬人次!!

臉書連結 http://www.facebook.com/group.php?gid=146637378702810#!/group.php?gid=146637378702810


STEP2 一人一信給司法院,呼籲兩大訴求。

1.請支持法官、檢察官評鑑法。 
2.建立兒童專家證人制度。 

司法院信箱 http://www.judicial.gov.tw/email/write.asp


STEP3
部落格串連貼紙搶救性侵孩子,缺你不行     

STEP4 若司法院無任何回應,不排除發起大遊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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